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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2008-06-25 08: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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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相关信息,特编制《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一、     主动公开

(一)  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www.xmciq.gov.cn进行查阅。    

(二)公开内容

    1、局层面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下内容:

(1)主要业务职能

(2)领导信息

(3)内设及直属机构

(4)质检总局发布的令、公告、产品质量公告及联合公告

(5)干部任免、干部选拔、教育培训、公务员考试等信息

    2、各业务处室信息公开目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处室职能、联系方式

(2)本处室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则

(3)本处室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

(4)本处室各具体业务开展过程中需对外公开的办事指南,相关表格,名单名录、工作动态、标准规范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厦门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联系电话:0592-5675823

传真电话:0592—5675819

通信地址:厦门市东渡路118号

邮政编码:361012

(二)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提出书面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互联网申请

申请人在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

(3)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四)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本局局网上信息对外免费提供。需要检索、复制、邮寄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可收取相应成本费。收费标准按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