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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检验检疫局2008年工作计划
2008-09-10 1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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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快速发展的重要一年。我们必须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在新的形势、新的要求、新的定位下,认真谋划好各个方面的工作。2008年我们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埋头苦干,全力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努力构建完整的检验检疫监管体系;严格执法把关,发挥职能优势,加强自身建设,全力推进厦门检验检疫事业跨越发展,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抓住机遇,努力构建完整的检验检疫监管体系。

1.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进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根据建立起从产品设计到原料进厂、到生产加工、到出厂销售,一直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起从种养殖基地到生产加工、到产地检验检疫、到口岸查验换证、到后续监管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的要求,对影响进出口产品质量的所有因素、所有环节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现全过程监管。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抓好源头工作机制的建立。积极推动建立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抓源头工作机制,努力构建“产区政府负责、企业严把质量、检验检疫监管、相关部门齐抓、行业协会协调、社会力量参与”的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体系,提高源头监管的有效性。漳州局、同安办可在水果、蔬菜等基地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成熟的模式,并进行推广。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在出口商品源头监管工作任务重的地方配备专职协管员;在进出口量大,检验检疫任务重,人手紧张的分支机构配备协检员;对大型高风险出口商品生产企业和反复发生质量问题的出口企业,派驻检验检疫官或协检员,延伸监管触角。

——抓好企业全备案、商品全申报工作。对所有生产涉及人身健康安全商品的出口企业实行全备案。为此,重点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改革备案管理模式,备案协调管理工作由局机关业务职能部门负责,具体报备、登记、初审等日常业务的办理,下放由分支机构承担。要把这项工作列入绩效考核的内容,使备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局机关相关部门在第一季度之前要把企业备案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并把备案的相关资料反馈给相关的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源,摸清辖区进出口企业的基本情况,完善企业质量档案,争取在4月份之前全部完成企业备案工作。各分支机构要将有关企业备案信息及时报局机关业务职能部门审核,统一建立档案数据库。二是局机关职能部门要抓紧制定企业备案规则,统一厦门检区企业备案工作。三是要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借助这些单位的信息平台,掌握辖区进出口企业的情况,为实现全备案提供帮助。四是要用好企业备案这项制度,全面掌握企业质量情况,强化检验检疫日常监管,提高执法把关的有效性。

对进口商品实行全申报,重点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抓紧开发计算机软件,对进口货物实行电子闸口管理。充分利用海港快速查验系统(二期),实现进口货物舱单和企业报检的全申报。二是要加强与海关、税务、贸发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进行进口货物相关数据的比对,特别是要充分利用与海关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机制,加强对进口商品的监管,杜塞申报漏洞。三是完善检务管理机制,规范操作程序,加强报检单证的审核,改革出口货物直通式报检单人审单的做法,试行分类审单,落实双人审单制度。四是有针对性地开展稽查,通过对相关数据的综合分析,及时掌握进出口商品申报动态,对可疑情况进行重点稽查。

——抓好代理报检机构和报检员的管理。认真执行代理报检单位信用等级管理制度和报检员计分管理制度。按照总局要求,推行分类管理和全程负责制,不定期进行抽查和稽查,对不实申报、虚报瞒报、买卖单证的予以严厉查处。对严重违规的报检机构和人员,在依法实施处罚的同时,实行“一次失信、终身出局”制度。建立撤单审查程序,强化对撤单的审查和管理。

——抓好认证认可工作。大力推进进出口食品卫生注册和农产品食品认证工作。加大卫生注册企业审核力度,提高出口食品卫生注册企业准入门槛,发挥卫生注册基础把关和风险预防作用。配合我国外交外贸政策,稳妥开展进口食品国外企业注册工作。组织开展2008年GAP试点工作,启动水产、茶叶GAP认证工作。拓展认证认可工作新领域,积极帮助和引导企业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和保证体系,争取更多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评审。

——抓好检验检疫日常监管

一是要加强法检商品,特别是重点敏感商品的检验监管。继续加强对进口废物原料、旧机电、医疗器械、机动车辆等敏感商品和进出境集装箱等的检验检疫监管工作;强化与消费者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进出口日用消费品特别是玩具、服装、木制品和家具、仿真饰品、与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等的检验监管,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和质量安全追溯控制体系;继续加强出口危险品包装、烟花爆竹和打火机检验监管,全面推进进出口化学品安全检验监管。继续加强进出口原油、煤炭、钢材,进口铁矿、金属精矿、化肥、橡胶、棉花等涉及国计民生的大宗资源性商品的检验监管,实施进口棉花质量评估和加强企业源头管理;做好援外物资检验监管。

二是要加强非法检商品的抽查。对国外有不良反应的,国外有新的检验检疫要求的,要进行抽查。每年除了按照总局要求必须进行抽查的以外,要根据厦门检区实际,制定抽查计划,明确抽查比例。要加强非法检申报情况的审核,建立认定原则和程序,在凭HS编码认定的同时,应兼顾产品涉及的标准现场认定法检或非法检,防止企业把法检商品申报为非法检商品。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安排专人专职审核非法检商品申报情况。

三是加强日常巡查。检验检疫执法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到现场查验时,要加强巡查,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其他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被国外退运的出口商品要一查到底,全面掌握情况,该处罚的要处罚。建立出口基地加工原料和出口量核销制度,堵塞报检出证的漏洞。

四是建立执法把关奖惩制度。实行质量安全问责制,落实各分支机构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和局长签订的《进出口食品安全质量责任书》。对查出重大疫情疫病和不合格商品的单位和人员给予适当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对检验检疫监管不到位,造成后果的,按照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进行惩处。

2.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巩固进出口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

——加强企业质量安全责任的宣传教育。加大对《国务院关于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宣传力度,建立“职责明确、法人首责、一票否决、有错必究”的质量责任制度,落实生产企业对于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强化企业保证质量安全、提高质量水平的意识。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继续完善“红黑名单”制度,并运用这个制度,促进企业讲求诚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推行出口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对已经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的,要加强日常监督,督促他们严格按照承诺书的内容落实产品质量;对还没有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的企业,要尽快督促他们签订质量承诺书。建立企业诚信记录系统,引导企业向诚信经营发展。通过CIQ2000系统自动与查验比例挂钩,对诚信度差的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加强检验、慎重放行;对诚信度高的企业降低抽查比例、快速放行。

——加强对企业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和检验体系的监督检查。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按照进口国的标准和要求组织生产。对生产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出口产品的设计要进行再审查,如玩具荧光杯、荧光棒等。要根据不同商品、不同行业的特点,有计划地组织企业管理人员、专职检验员、质量协检员进行培训,帮助他们提高把好产品质量的能力。督促有条件的企业加大实验室建设的投入,完善实验室设施,举办实验室体系管理培训和检验技术能力测试,提高自检自控能力;没条件建实验室的企业送我局技术中心或社会上有资质的实验室检测。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首件产品试验、来料检验、过程控制、成品检验、缺陷产品召回、产品质量追溯等制度。

——加强新监管模式的研究和探索。要积极研究行之有效的检验监管模式,增强监管的有效性。经过多年实践,对出口食品、农产品实行“公司+基地+标准化”的监管模式;对出口小家电实行“型式试验+抽批检验+工厂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管模式;对出口汽车实行“过程检验监管+安全质量评估+分类管理+抽样检验”的前伸后延的监管模式;对出口玩具实行首件安全项目评估机制等等,这些监管模式是切实可行的,要认真加以总结完善,并积极推广应用。

加强分类管理,对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行主动分类,建立对工业产品的风险管理和企业质量诚信评价体系,实行检验监管动态管理和对分类企业的差别化管理,控制高风险产品、低诚信企业,落实分类管理、放行与自检测、委托检测关系,把分类管理作为直通放行、检验监管模式调整和电子监管的基础条件,实现“提速、减负、增效、严密监管”的目标。

——加强检验检疫业务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检验检疫业务管理,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抓紧制定所分管业务的各种不同商品的业务工作规范,统一全检区各类检验检疫业务的具体做法,做到统一工作程序、统一检验标准、统一记录规范。去年底结合专项整治已经对建立和完善各项业务规章制度提出明确的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在2月底之前提出制修订业务规章制度基本框架和工作计划,在5月底之前先出台一批重要的亟需的规章制度,在10月份之前建立起涵盖业务管理的主要的规章制度体系。厦门局机关各业务职能部门要对所分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收集汇总,在12月底前完成汇编工作,并印发给相关的检验检疫人员。同时要抓好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加强业务的研讨,做好对新进人员的传、帮、带。

3.做好疫情疫病防控工作,维护口岸公共卫生安全。

——加强口岸卫生检疫。实施新的口岸健康申报制度,建立和完善口岸健康申报、体温监测、医学巡查、医学排查,以及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黄热病预防接种证书查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等口岸防病长效机制,同时与民航部门、港务部门建立旅客信息互通合作机制。完善国际疫情疫病的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口岸艾滋病、鼠疫、霍乱、肺结核、疟疾、登革热等重点传染病的监测。制定并组织实施我局《2008-2009热带病监测联防工作方案》,收集了解疫情动态,加强监测和宣传,应对东南亚和台湾地区可能发生的疫情。组织开展蚊类本底媒介调查工作。积极学习、研究、贯彻新的《国际卫生条例》,着力加强口岸核心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应对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口岸反恐工作能力。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在充实相关的仪器装备、建立相关机制的同时,组织培训应急队伍,开展应急演练。大力推进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和东渡邮轮中心创建国际卫生机场和卫生海港工作。做好新修订的《国境卫生法》的宣贯工作。加强保健中心建设,提高国际旅行卫生保健的能力和水平,为出入境人员提供国际旅行卫生保健服务。

——加强动植物疫病疫情防控。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对出口农产品全面实施注册登记制度。全面落实出口动物及其产品生产、加工、存放企业的注册管理,指导监督企业建立完善的兽药、疫苗、饲料等养殖及加工过程中投入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生产加工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等制度。进一步完善种植、养殖基地有害生物防控、疫情和农兽残监控体系,全面实施溯源制度。加强对出口竹木藤柳草制品检验检疫规范性管理。加强对出口活动物养殖场的防疫监督,对强制免疫的项目100%免疫。完善出口植物源性饲料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出境水生动物安全卫生质量保障体系。进一步做好出境木质包装检疫监管工作。

——做好外来有毒物质和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进口农产品尤其是水果、种子苗木、烟草、大豆、小麦、大麦、饲料、木材、活动物、肉类、水产品和木质包装等高风险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提高动植物病虫害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检出率,严禁疫区产品和带土苗木入境。建立和完善进境水果检疫处理设施;完善进境口岸针对禽流感防控而进行的集装箱外表消毒工作。继续开展实蝇、红火蚁、刺桐姬小蜂、三叶斑潜蝇等疫情监测工作。完善厦门口岸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和应急机制。规范运输工具上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加强船舶垫舱木、动植物性废弃物检疫处理、压舱水处理等工作。

——提高对重大动植物疫情和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认真贯彻落实《进出境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进出境重大植物疫情应急预案》和《进出境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按照三个预案的要求,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密切关注疫情和突发事件动态,做到立即报告、迅速介入、科学研判、妥善处置、准确披露、总结改进。开展处置动植物疫情和突发事件的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重大疫情不从口岸传入传出。

4.严厉查处违法案件,规范进出口检验检疫监管秩序。

建立健全日常对外稽查机制,完善内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口岸查验,建立口岸查验情况通报制度,规范和统一口岸查验程序和标准。探讨建立出口货物口岸查验堆场抽查机制,对进口大宗化工、轻纺、机电、食品及动植物产品实行“港区查验为主、周边堆场查验为辅”的集中查验模式。实行HS编码校对,成套设备核查监管,价格审核等措施,构筑严密监控网络,遏制高价低报行为。完善检检合作、关检合作及相关执法机关的合作机制,严厉打击“飞单”、逃漏检、假冒检验检疫单据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非法进口肉类、水果、废物的调查力度,一经发现坚决予以退运和销毁处理。规范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工作,努力提高办案质量。

(二)主动作为,努力发挥检验检疫职能优势,全力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1.发挥区位优势,对台检验检疫工作要有新突破。

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对台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对台区位优势,加强对台检验检疫政策研究和经验总结,在认真做好现有涉台检验检疫工作的基础上,着力完善对台检验检疫工作机制和服务措施,努力探索对台检验检疫工作新领域、新模式、新机制、新举措,全力提升我们系统对台检验检疫工作的整体优势和综合实力。

要密切关注两岸人员和贸易往来日益频繁的发展趋势,完善对台旅检通道健康申报机制改革,采取更加便利有效的措施,更好地服务厦金客运航线和闽台客运包机。要进一步落实有关惠台检验检疫政策和服务措施,认真做好台湾水果、花卉、种苗、自捕鱼、金门活鱼等产品的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就促进台湾优良动植物种苗、台湾农产品进入大陆开展专题调研,探索建立适应对台贸易发展趋势的检验检疫工作新模式;积极争取总局支持,在厦门检区先行先试对台检验检疫优惠政策。要充分利用已经建立起来的检检合作机制,加强输金蔬菜基地管理,保证输金蔬菜质量安全,解决金门同胞吃菜难问题。

要加强对海峡两岸(漳州)农业合作试验区、厦门中心渔港、高崎水果批发市场等进境台湾农产品引进或集散中心建设方案的调研;完善台湾农产品进入大陆有关检验检疫场所和设施,争取年内在中埔进境台湾水果集散中心建成可供除害处理的负压熏蒸处理库。要总结大嶝对台小额贸易市场检验监管的经验做法,努力在总局将研究制定的《对台小额贸易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完善对“金门—厦门”两岸航线包裹试行“随到随检、随检随放”查验方式。探索对台小型船舶的监管模式。

加强闽台检验检疫技术交流与合作,通过多种渠道增进与台湾相关检验检疫机构及民间协会的沟通联系,力促两岸检验检疫机构的互访。积极开展两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方法交流以及动植物疫病疫情比对研究和风险分析,建立动植物疫情信息沟通、检测手段研究、无害化处理措施、重大疫病监测与防控等方面的合作机制。尝试对金门企业推行ISO9000、HACCP等体系认证及双方检验结果互认。

加大对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的扶持力度,探索实施创业园企业特殊检验检疫政策。完善同益码头小三通货物班轮检验检疫工作。落实第二届泛珠三角检验检疫合作会议精神,于上半年组织完成泛珠三角区域检验检疫合作项目“加强和促进两岸农业的合作”调研任务。

2.发挥信息优势,促进外贸出口要有新突破。

要积极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合作,充分发挥WTO工作站作用,密切关注日本肯定列表、欧盟两指令、REACH法规、EUP指令等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动态,及时收集、整理、分析有关信息,开展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调查,积极部署应对方案和措施,不断增强厦门检区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综合能力;同时要做好对企业的宣传培训工作,主动深入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帮助企业及时掌握国外新标准、新要求,提高自检自控能力,有效应对国外技术壁垒,扩大对外出口。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普惠制和区域性优惠原产地政策的宣传推广,鼓励和支持外贸出口企业用好用足各类优惠政策,增加出口受益。加大优秀企业对外推荐注册力度,积极扶持本土企业拓展出口业务。

3.发挥政策优势,扶优扶强要有新突破。

要进一步落实总局和福建省政府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和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28条意见。要按照省委“品牌带动促进项目带动”的战略发展要求,鼓励自主品牌做大做强,对质量长期稳定、具有良好信誉的企业推行免验制度,争取推荐1—2个出口机电产品、出口轻化产品申请国家免验。对出口食品企业免验的推荐工作,要争取突破。继续做好厦华电子、三圈电池、金龙汽车免验企业的年度监督工作。运用检验检疫监管措施,落实节能减排政策,结合实施旧机电备案、进口成套设备项目管理和小家电型式试验确认等制度,严格限制用于高能效、高污染项目的设备进口,扶持节能减排型机电产品出口。要开展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调研,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采取灵活措施,方便企业办理涉及检验检疫方面的业务。

4.发挥技术优势,服务新农村建设要有新突破。

加强与地方农业部门的条块协作,协助做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在有条件的县、乡、村试行和推广“区域化联动管理模式”。加强厦门检区出口农产品基地建设,全面推行出口农产品基地备案制度,统一做法,规范管理,促进厦门检区出口农产品的质量。完善种养殖基地有害生物防控、农兽残监控和标准体系,积极推行良好农业规范(GAP)。继续开展“质量大篷车”送技术下乡活动,深入农户开展现场咨询指导工作,帮助农民提高科学种养殖水平。

(三)深化改革,努力创新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实力和管理水平。

1.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保健中心、技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检验检疫协会要进行深层次的改革,不断做大做强,争取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是进一步扩大自主权,使事业单位真正承担起独立法人的责任。二是改革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研究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和全员聘用制管理机制,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稳步推行;改革人员收入分配办法,尽快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奖惩机制。三是完善事业单位财务目标管理,科学核定各个事业单位的收入指标。四是提高事业单位检测能力,既要保障检验检疫技术执法的检测需要,也要发挥人员技术、设备资源优势努力拓展经营服务性业务。五是要按照总局的要求,在1月份之前完成厦门评审中心与中检认证集团厦门公司的合并重组。六是局机关各处室、各分支机构要支持事业单位改革和开拓市场业务,扶持协会发展。

2.进一步推进绩效考核制度。要在去年的基础上,把考核的范围扩大到覆盖全年、全员、全过程,使绩效考核工作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要深入调研,进一步细化考核方案,使各项考核数据具有科学的依据,减少模糊的指标,体现客观公正,力求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单位的特点设计个性化的考核指标体系,使绩效考核更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可操作性。

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落实,按照绩效考核的要求,做好日常的登记、考核工作。更重要的是,要通过绩效考核这个抓手,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做好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在管检分离的基础上,进一步改革行政管理体制,使全系统的管理更加科学高效。一是改革分支机构现有的管理模式。要朝着把分支机构建设成为具有人、财、物独立管理权限,享有较高自主权、具备较为完整建制的机构。因此,要把该由分支机构承担的行政管理事务和业务管理事务尽快下放给分支机构独立承担。主要包括:

第一,下放财务管理权限。分支局由报表报帐模式向三级预算单位管理模式过渡,条件成熟的办事处由单据报账向报表报帐管理模式过渡。要通过进一步下达分支机构预算等方法,加强对分支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指标的考核,让分支机构在加强自主权的同时强化收费意识,依法创收,做到责、权、利相统一,真正树立当家理财观念。

第二,下放人事管理权限。按规定进一步明确分支机构干部管理权限;对编外员工由分支机构在核定的指标内自主招聘、使用、考核。

第三,下放行政后勤服务权限。从2008年1月起,局下达给各分支机构预算中属于非政府采购项目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等物品、房屋零星维修维护等,由各分支机构自行采购和执行。兄弟单位的分支机构派员来厦门考察学习,一般由业务相似的分支机构承担接待任务。分支机构要尽快建立自己的档案室,逐步完善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分支机构要做好和当地政府以及各相关的沟通协调工作,一般情况下,涉及分支机构与当地相关部门业务沟通工作,由分支机构负责协调沟通;涉及全局性的业务问题,由分支机构上报局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第四,下放检验检疫业务权限。要明确业务管理权在局机关职能部门、执行权在分支机构这样的工作布局。各部门(单位)要对检管分离时划分给分支机构的业务职能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下放具体检验检疫执行权。对出口工业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政策的制定、调整、发布由局机关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类别初审权限按有关管理办法该下放的要下放到各分支机构,由各分支机构自行评定,报局机关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备案。对出口水果、种苗花卉、竹木藤草柳制品、活动物(大中动物除外)、饲料和宠物食品、非食用性动物产品等农产品出口生产经营企业注册登记和出口水产品养殖基地备案的受理、材料审核及初审、日常监管和年度审核工作,由各分支机构负责,主管处室负责组织考核和发证,对分支机构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核销工作、在办理检疫申批时需对进境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单位进行考核并提交考核报告工作,由各分支机构负责。对外来有害生物监测、残留监控、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等具体实施工作,由各分支机构负责。在已下放行政处罚权限给分支局的基础上,试行下放行政处罚权给办事处。

4.进一步推进科技工作机制改革。要创新科技管理机制,用好用活科研经费,做好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充分调动广大部职工开展科研攻关的积极性。加强科研和制标项目的管理,积极组织科研项目及行业标准的立项申报、验收、鉴定及评奖工作。认真实施总局科研计划中《国境口岸旅检通道核与辐射快速检测设备的研发》等8个项目,以及6个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完成制订《蚕豆染色病毒检疫鉴定方法》等15个国家标准和《转基因木瓜检测方法》等20个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加强与省市科技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今年能够建立检科院。

加强实验室建设。要以技术中心实验室搬迁为契机,充分利用总局下达的实验室建设资金,对全系统实验室建设进行全盘规划,全面整合资源,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资源共享”。要做好充分准备,力争三个重点实验室一次性通过总局组织的能力验收。

推进信息化建设。制定计算机网络安全规划,重新调整网络架构。完成小型机项目升级;加大电子监管等应用系统推广力度;在厦门检区实行无纸化通关单联网核查试点的基础上,将厦门检区的一类管理企业全部纳入无纸化通关单联网核查范围;完成视频监控中心的建设;推进电子闸口系统的试点应用;完成网站的升级改版;加强沟通协作,继续推进福建电子口岸建设;做好“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5.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按照十七大的要求,切实把加强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大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着力增强领导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增强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增强各级领导班子的团结与活力,充分发挥各级班子在科学决策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作用。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争取在第一季度之内,对敏感岗位的干部进行工作交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规范干部管理工作,将干部年终考核、提拔使用与绩效考核工作有机结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切实把那些年富力强、有能力、有水平、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工作热情高、事业心强的干部放到重要的岗位,发挥作用、培养锻炼。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整体规划,统筹安排,建立和完善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培训体系。

6.进一步加强综合行政管理。要全面提高机关行政管理部门、业务部门、后勤服务部门综合协调能力和服务能力,保证全系统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加强督查,狠抓工作任务的落实。加强法制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财务管理,坚持科学理财,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各项建设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加强后勤各项服务,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加强文件资料管理,提高各种文件、文字材料的质量。这里要特别强调是,要进一步完善会议管理制度,加强会议管理,提高会议效率;要建立业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业务协调工作。

要加紧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消除目前一些行政管理事务还无章可循、无据可依,随意性大的现象。机关各行政管理部门要在2月底之前提出制修订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在5月底之前先出台一批重要的亟需的规章制度,在10月份之前建立起基本涵盖行政管理范围的主要的规章制度体系,在12月底前完成规章制度汇编工作。同时要坚持按制度管人,按制度管事,按程序办事,使各项事务的办理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7.进一步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要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检验检疫工作,争取他们更多的理解和支持;要积极主动地加强和兄弟局、相关单位协调和沟通,围绕各项工作的开展,建立起良好的协作机制,创造外部良好的环境;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积极主动地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以海纳百川的胸怀,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要主动深入工作对象调查研究,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要主动协调,妥善解决把关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树立执法权威,维护国门把关形象。

8.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搞好思想政治工作对于统一思想、鼓舞人心、凝聚力量、动员群众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一是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职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自觉性。二是搞好国检文化建设。这是提高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措施,是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重要载体,也是干部职工培养高雅情趣的现实要求,更是营造和谐内部环境的迫切需要。政工部门要抓紧拟定机关文化建设的整体规划,各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积极运作,狠抓落实。三是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注重思想动态分析,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做好干部职工,特别是老干部和困难职工的关心、慰问工作,努力营造多谋事、少谋人,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人文环境,稳定、协调、亲和的工作氛围。四是继续广泛开展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和“巾帼文明岗”等各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力争各级“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的数量和级别有新的突破。

9.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的要求,努力实现我局党员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开展自由裁量权防控工作,在1-2个分支机构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系统推广。继续完善与海关开展廉政共建机制;密切与司法、检察院等部门关系,在廉政教育、预防职务犯罪、提高办案技能等领域建立协作机制。继续抓好清理整顿和减负治乱工作。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继续抓好信访举报和违纪查处工作。加强政府采购、基建投标的监督。针对口岸复杂的执法环境以及逢年过节闽南风俗习惯,开展预防腐败工作。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做好派驻纪检组长的管理,落实定期谈话和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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