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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防止泰国基孔肯雅热传入我国的警示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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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1 10: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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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卫函〔2009〕49号
关于防止泰国基孔肯雅热传入我国的警示通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据泰国卫生部网站消息,泰国南部暴发基孔肯雅热。其中宋卡府已有6379例基孔肯雅热病例。为进一步加强入境人员的卫生检疫,防止疫情传入我国,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发布警示通报如下:
一、各检验检疫机构要对来自泰国的人员,在加强甲型H1N1流感检疫查验、体温检测、医学巡查等的同时,密切关注基孔肯雅热的监测,对入境申报或现场发现的有发热或头痛、恶心等症状的人员,及时上报,同时通报当地卫生部门,并移交医疗机构进一步诊疗,及时与当地卫生部门沟通,在排查甲型H1N1流感的同时注意基孔肯雅热的监测和防控。
二、对前往泰国的人员,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应向其提供有关疫情信息和国际旅行卫生保健咨询服务,提高出境人员的防病意识,防止感染基孔肯雅热等传染病。
三、要加强口岸卫生监督工作,加强蚊类监测,采取有效措施灭蚊,清除蚊媒孳生场所,降低蚊类密度,防止蚊媒在口岸生存和传播疾病。
本警示通报自下发之日起3个月有效。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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