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网上办事
>
检验检疫
>
原产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
2009-06-10 08:54:00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详见附件
相关新闻:
附件下载:
海关总署、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公告2009年第30号.pdf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doc
[
打印
]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