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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全氯氟烃物质为制冷剂的压缩机进出口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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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出了《关于执行2005年117号公告有关问题的通知》(质检检函[2006]28号),对以全氯氟烃物质(CFCs)为制冷剂的压缩机进出口有关问题的作了严格规定,请相关进出口单位认真执行。

附件:

1.《关于执行2005年117号公告有关问题的通知》(质检检函[2006]28号)

2.可能含有全氯氟烃类的物质名录及经营者自我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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