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XM00804-02-04-2009-139 分类: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发文日期: 2009年12月23日
名  称: 关于延长2009年新增纳入法检目录或增补监管条件商品过渡期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延长2009年新增纳入法检目录或增补监管条件商品过渡期的通知

 

各进出口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保持外贸稳定增长、支持外贸企业发展的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决定第三次延长200911新增入法检目录或增补进(出)口海关监管条件商品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为2010112010630,具体政策内容同《关于对2009年新增纳入<法检目录>或增补进(出)口海关监管条件商品采取临时检验检疫措施的通知

特此通知。

  

  

                           厦门检验检疫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