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XM00804-02-04-2009-024 分类: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轻化处 发文日期: 2009年12月22日
名  称: 关于举办进口废料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法规宣贯会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举办进口废料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法规宣贯会的通知

关于举办进口废料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法规宣贯会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公告(2009年第91号)的要求,自2009111日起,由国内收货人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注册登记、变更和延续申请事宜。

为帮助企业和社会了解、理解、遵守此项新的进口废物原料法规,厦门检验检疫局决定举办“进口废料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法规宣贯会”,欢迎有进口废料业务的企业参加。

本次宣贯会2010年元月8日上午830开始,会期半天,地点厦门东渡路118号国检大厦四楼会议室。请有意参加的企业于2010年元月5日前填写《报名表》(附件一)并传真到0592-5675669。联系人:厦门检验检疫局轻化处李保家,电话5675673。相关资讯也可以从厦门检验检疫局网站(WWW.XMCIQ.GOV.CN)获得。

 

OO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二:

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法规宣贯会报名表

企业名称

参加人员

职务

联系方式